Article 55
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特定事项授权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本市地方性法规的部分规定,并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报请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本市地方性法规部分规定的事项,实践证明可行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修改地方性法规的条件尚不成熟的,可以延长授权的期限,或者恢复施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延长授权期限应当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