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以下称海洋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省、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海洋经济主管部门承担海洋经济工作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拟定涉海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涉海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的项目布局和建设。
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渔业、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政务和数据、体育、能源、海洋综合执法、地方金融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