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促进海洋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海洋旅游资源普查和开发利用,支持高等级滨海旅游度假区和旅游景区建设,加强滨海旅游公路和观海长廊、陆岛交通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特色鲜明的滨海旅游带。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推动海上旅游产品综合开发,支持邮轮游艇、海上休闲运动、跨岛游等业态发展,鼓励引进国际级、国家级海上体育运动赛事,打造高水平海上运动赛事品牌,丰富高品质海洋旅游产品供给,促进海洋旅游消费。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游艇等船艇管理政务服务,促进船艇市场消费。探索建设游艇租赁试点。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沿海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推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游艇展会、赛事等交流合作,探索开发粤港澳跨境游艇旅游产品,促进粤港澳游艇互认互通。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