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制定机关研究处理。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由乡镇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修改后,通过政务网站等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典型案例可以一并向社会公开。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