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开展项目现状调查、需求分析、资源整合等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更新方式、设计方案、资金筹措、建设工期、安全保障、运营方案等内容。

对城镇老旧小区内单幢多层危险房屋实施拆除重建,或者对危险房屋集中的城镇老旧小区实施全部楼幢整体拆除重建的(以下统称危险房屋实施拆除重建),其项目实施方案还应当明确重建后的住宅总户数和总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室内面积及户型结构,建筑质量标准,小区配套设施,增建住宅和停车位的数量、归属及其处置方式,小区业主的选房规则、建设费用承担明细、过渡方式以及过渡费用等事项。

项目实施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应当充分听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推动达成共同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