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公路养护应当改善手段,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确保质量。

公路养护作业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影响公路畅通的,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进行公路养护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事先在绕行路口予以公告。

公路养护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竣工验收和质量保修。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