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确定档案工作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落实档案工作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执行责任,健全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档案完整与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制度,明确档案管理、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档案信息化等工作要求。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机构变动或者撤销、合并等情形时,按照国家规定的归属与流向及时进行档案的清理、移交。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