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对市、县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安全预防、基础建设和事故防控等方面进行考核。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