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应当建立定期通报、会商工作机制,实现欠薪线索受理、行政处罚、诉讼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等数据信息共享。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对移送的案件材料应当立即审查,依法及时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