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打击报复。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