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残疾人工作,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