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依法享有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等政策优惠和福利待遇。
自治区倡导和鼓励尊重、关爱、扶助残疾人。全社会应当共同承担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职责。
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培养、选拔、使用残疾人。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残疾人职工代表的比例,应当与本单位残疾人职工所占比例相适应。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