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的工作报告,由各代表团审议。

各项工作报告经各代表团审议后,应当作出相应的决议。

大会秘书处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向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馈各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并由有关单位对报告进行修改。

Local Regulations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