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主席团常务主席的职责是:

(一)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二)对属于主席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并可以对会议日程安排作出必要调整;

(三)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会议审议的重大问题听取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四)可以就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有关代表讨论,有关机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汇报情况,回答问题。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五)根据主席团授权,处理主席团职责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