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Amended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健全多层次民营经济组织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制定民营经济专项信贷计划,开发针对民营经济组织的信贷产品,建立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授信制度和信贷流程,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推动水电、工商、税务、政府补贴等涉企信用信息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查询。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