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石头城遗址的义务,对破坏石头城遗址的行为有权投诉、举报。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助、捐赠、志愿服务、信息共享、技术支持、文物出借等方式,参与石头城遗址的保护和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