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指以公众易于接触、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