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城市节水专项规划配套建设再生水回收利用设施。

经营酒店、游泳、水上娱乐、车辆清洗、大型景观等项目应当采取节水措施,实现循环用水。

在分管供水的区域,城市绿化、园林景观、环境卫生、车辆清洗等用水应当使用再生水。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