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地方性法规项目,由提案人组织起草。
常务委员会认为需要由自己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由主任会议指定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提案人组织起草法规草案,应当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提前参与,可以根据需要征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政协委员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