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前,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和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的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地方性法规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