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地方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Local Regulations · 大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