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条例Article 31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投资促进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投资者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投资者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Article 3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