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主任会议研究处理常务委员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一)通过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工作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专项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性文件等;

(二)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常务委员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仪式;

(四)决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和研究室副主任的任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研究处理常务委员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