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有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履行教育管理责任不到位,多次出现从业人员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情形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