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托长江三角洲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协作机制,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交流合作,推动建立涉老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标准互认和养老服务补贴跨区域结算机制,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提升区域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水平。
市人民政府以及市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区域内养老服务的协同机制,强化区域养老服务政策的统筹协调和养老服务资源的统筹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