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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orce

宣传部门负责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文化和旅游(文物)部门负责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中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相关的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等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淮海战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英雄烈士褒扬等相关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学校开展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工作。

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管理机构负责淮海战役烈士纪念塔园区建设管理以及淮海战役红色文化史料、文物藏品的征集研究、保护利用、陈列展示等相关工作,协助宣传、文化和旅游(文物)、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做好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承担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事务。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民政、公安、财政、党史、档案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