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计划用水户,是指纳入用水计划管理的用水户,包括自备水源取水的和年使用公共供水水量达到设区的市规定标准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用水审计,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计划用水户的取水、用水、节水、耗水、退(排)水等活动的合规性、经济性及生态环境影响进行监督、鉴证与评价。

本条例所称再生水,是指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用途要求,可以进行使用的水。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4,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