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管理等制度,配置与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相适应的服务人员和服务设施,为特困人员提供基本供养服务。

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后,可以利用闲置资源向其他社会救助对象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低收费或者无偿的托养、护理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