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Amended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人员、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工具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