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道路运输活动,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