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开发区应当建立完善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资本管理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运营公司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股权投资等方式开展资本运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发展。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产业扶持、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和股权投资等基金项目应当重点支持开发区产业发展。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采用多种投融资方式,为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