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推动开发区管理和服务数字化、智能化、便利化,优化开发区政务服务流程,完善数字政务平台和管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通过延伸服务窗口、开通网络直报端口等方式为开发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便利。
开发区内的企业在投资经营过程中需要由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可以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市级审批部门转报。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