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开发区产业发展的统筹指导,坚持制造业为主体,统筹发展相关生产性服务业,根据开发区类型和各地优势特点,合理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支持开发区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生态,促进重大产业集群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