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应当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推动立法与普法相结合。

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应当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制定、实施等工作的公益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