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发挥我市名中医优势,促进名中医学术经验传承:
(一)支持特色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依法保护中医流派知识产权;
(二)培育新建一批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鼓励、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有关学术资料,培养后继人才;
(三)支持中、省名中医在各级医疗机构设立工作站;
(四)开展市级名中医评选工作,建设市级名中医工作室;
(五)建立县(市、区)中医医院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
(六)建立健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筹,各医疗机构和中医药学会领办、基层医疗机构广泛参与的名中医学术经验传承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