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免费向辖区内公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提供或者扣减免费服务项目,不得对规定范围内的免费服务项目收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在服务场所公示等方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方式和免费政策的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