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本市实施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发挥人才计划和人才工程、重大科研项目和高水平科研基地的作用,重点引进急需紧缺的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
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建立市场化的人才发现和引进机制,加强战略性科技人才储备。
鼓励在国外工作的科学技术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吸引外籍人才来本市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