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可以采取分组会议、联组会议、全体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期间,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会议应当安排必要时间,保证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