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除抢险、救护和执法等车辆执行任务外,旅游区内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确需进入旅游区的车辆,应当经旅游区管理机构同意。

在旅游高峰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游览需要和客流量,适时对旅游区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并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