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闽江、东湖等河流、湖泊范围内自然形成的湿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林业等有关部门,采取湿地岸线维护、植被恢复等保护修复措施,减缓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导致的自然湿地退化。
东张水库、山仔水库等河流、湖泊范围内人工形成的湿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林业、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采取封育保护、建设库岸生态缓冲带、污染源排查整治等保护修复措施,开展藻类监测、水华预警,保障水质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