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开展家庭亲子阅读,促进未成年人阅读习惯养成,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家庭氛围。

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作用,支持和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亲子阅读。

各类文化服务机构应当发挥自身优势,支持和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亲子阅读。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