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8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的农产品生产技术和科学的质量安全管理方式,扶持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志,支持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