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3
In force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党政机关,是指依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的,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设计工作年限,是指设计规定的结构或者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用的年限。
(三)合理使用年限,是指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综合考虑设计工作年限、建筑物的结构、使用功能和所处的自然环境等因素,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房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在正常情况下安全使用的年限。
(四)危险房屋,是指房屋结构体系中存在承重构件被评定为危险构件,导致局部或者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
(五)自建房,是指由城乡居民自行组织建设的私有住房。
(六)监测,是指通过人工巡检和专业设备对房屋结构的状况或者作用进行的经常性或者连续性的观察和测量。
(七)检测,是指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采用试验、测试等技术手段确定房屋的建筑材料、实体质量特性的活动。
(八)鉴定,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等,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调查、检测、分析验算和评定等一系列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