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承担下列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一)按照规划用途、设计要求和房屋性质合理使用、装修房屋;

(二)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和修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对危险房屋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治理措施;

(三)白蚁防治;

(四)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五)协助、配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房屋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约定,合理使用房屋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发现房屋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