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