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2

In force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Local Regulations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