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鼓励片区以产业为主导,挖掘优势资源,跨村开展产业联营,围绕各行政村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布局,推进产业延链、强链、补链,实现片区协同发展、集聚发展。

鼓励片区发展现代种植业、现代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资农机产业、乡村商贸流通业、乡村资源环保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产业,促进片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片区整合和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公用品牌,打造农产品地理标志,健全品牌运营管理和宣传推广机制,提升区域品牌价值。

Local Regulations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