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
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有关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市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会议研究,形成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通过后,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并向社会公布。
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通过前,应当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委员会征求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