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条件,制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规范,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本市规定,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本市建立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应当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真实、准确、完整记录服务情况;消防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应用处理机制。
单位自行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