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3

In force

本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2001年2月27日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济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2019年1月31日济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2月12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济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适用的决定》同时废止。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